今年6月,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其在衡阳一家主题酒店入住5晚后,发现酒店房间内的假花里藏有摄像头,随后报警。

▲张女士发现的摄像头。受访者供图
近日,当事人张女士(化姓)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警方告知她,放置摄像头的系涉事酒店的一位男性顾客,此前入住过同一间房,涉事人员被行政拘留10日。
通话录音显示,7月1日和7月17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华兴派出所一位负责人两次向张女士介绍,今年5月,一名男子曾住过张女士所入住的房间,他“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窥欲望”装了一个摄像头。经调查,排除了张女士隐私泄露的可能。涉事男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10日。
7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华兴派出所办案民警王警官了解相关情况,其表示,派出所已向报警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记者采访需联系分局政工部门。17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政工室电话,均未能拨通。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张女士在广州的一家公司上班,来衡阳出差,在当地名为“爱遇”的主题酒店订了6月10日至18日共8晚的房间,合计房费648元。“6月15日晚上9点多,我洗完澡后整理化妆品,正打算把桌上的假花瓶挪到地上时,一个疑似摄像头的东西掉了出来。”张女士说,她问了朋友并在网上检索查证,确认掉出的是摄像头后,直接报了警,“警方到现场后,店家说不清楚情况,称自己不会放这个东西。”
6月18日,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接投诉后,他们已到涉事酒店开展了检查工作,酒店营业执照正常,但店面门头招牌存在一定问题,已督促整改。
7月16日,涉事酒店的经营者刘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放置摄像头的男子系酒店外部人员。当记者问及酒店在此事中是否应负一定责任,对方未做回复。
17日,张女士对记者表示,此事对她的身心造成了负面影响,也耽误了很多工作。她近日联系酒店索赔,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编辑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