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樊某被发现有外遇后,与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一女的“妻子”感情破裂,但因无结婚登记信息而未能办理离婚手续,两人签订离婚协议并分居。后来,女方因女儿请求,同意樊某回家过节,后两人分房居住。樊某因怀疑对方有外遇而对其打骂,在对方逃出家门后又将其强行拖拽回家,反锁房门继续实施打骂。事发当晚,女方坠楼身亡。
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以樊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同时,对女方父母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主张的143万余元赔偿,一审判决樊某赔偿52959.5元。
▲资料图
法院审理查明,樊某与某甲自2000年起共同生活,并按民间习俗举行婚礼,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女。2017年左右,某甲发现樊某有外遇后,双方感情恶化,两人因感情破裂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婚姻登记机关无两人结婚登记信息而未能办理。后某甲与樊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分居。
2021年春节前夕,某甲因其女儿请求,同意樊某回家过节,后两人分房居住。樊某曾因双方发生争吵,辱骂、殴打某甲。2021年7月11日,樊某书写保证书,向某甲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2021年9月5日22时许,某甲乘电梯回到家中,樊某因发现某甲探亲后未回家,遂怀疑某甲有外遇,逼问某甲近几日的去向,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某甲拒绝向樊某解释,其间趁樊某不备逃出家门。被樊某在楼道处追上后,某甲呼喊“救命”挣扎,樊某强行将某甲拖拽回家,将房门反锁并继续对某甲实施辱骂、殴打,并逼问其近几日去向,某甲被迫将自己手机交予樊某查看。当天23时41分许,某甲从家中厨房窗户处坠楼身亡。之后樊某用毛巾擦拭家中血迹后乘电梯下楼,在小区路边看到坠亡的某甲。
案发后,侦查机关经勘查现场发现家中存在多处血迹。经鉴定,某甲系高空坠落致重要脏器、组织器官严重毁损,呼吸循环衰竭死亡。2024年12月2日,樊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2025年8月28日,某甲的女儿对樊某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樊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辱骂、殴打等行为,致人坠楼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樊某取得某甲的部分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樊某的犯罪行为使某甲父母遭受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丧葬费为49959.5元,交通费酌情确定为3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律师费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今年3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樊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同时,判决樊某赔偿某甲父母经济损失52959.5元。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郭宇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