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的处置不能是空白的,不能稀里糊涂就“糊弄”过去了
据封面新闻报道,日前,安徽大学在其官网发布了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其中一名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拟入职该校文学院教学科研岗。该生曾涉嫌学术不端,由此引发巨大关注。
该博士发表在《戏剧艺术》上的一篇论文,涉嫌逐字翻译抄袭国外一名作者的硕士学位论文。该刊物认定惠某某的论文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标注,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并作出撤稿声明。有学生告诉记者,惠某某博士期间的导师为该校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教授范方俊,巧合的是,范方俊本科就毕业于安徽大学。
↑惠某某拟入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岗
据澎湃新闻消息,7月13日,安徽大学发布情况说明,称接到网上对于公示名单人员惠某某的问题举报,对此学校高度重视,正依规严肃复核,如属实将依规不予录用。
虽说已有回复,但事件仍有颇多疑问待解。首先,在期刊作出撤稿声明之后,人民大学是否介入调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对于媒体、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的线索,高等学校应及时关注,主动开展调查。也就是说,对于学术不端的处理不能到期刊就戛然而止。
人大是否知情、是否介入,又介入到什么程度,目前仍是一个疑问。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当事人被及时严肃处理,其能否如期毕业可能都成问题,后面的风波就无从谈起了。
而安徽大学如今虽表示接到举报,但之前是否知情其实也需打个问号。梳理时间线能发现,期刊撤稿发生在6月,招录公示的时间是7月6日。鉴于撤稿声明公示了当事人的真名,安徽大学对此恐怕并非完全无从知晓。
但当事人依然走到公示这一步,究竟是招录审核环节的疏漏,未能及时核实应聘者的学术诚信记录,还是相关信息虽已知悉却被视为合规,抑或是视而不见、一路放行,这也令人疑窦丛生。
至于涉事博士的导师范方俊本科毕业于安徽大学这一细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其与惠某某的拟录用之间存在直接关联,也不应该未经调查就将其坐实为“猫腻”“打招呼”。但这种巧合也无形中加重了公众的疑虑:当事人原本疑点重重的履历,却似乎不受影响地毕业、入职,这背后有没有“近亲繁殖”的人情魅影,必然会引发密集的审视。
平心而论,一名被撤稿的博士,未必就意味着不能毕业、不能入职,关键是这期间的处置不能是空白的,不能稀里糊涂就“糊弄”过去了。当初撤稿的严重程度、学校作何反馈、是否被如实记录、是否在招录背景核查中被真实反映,这些情况恰恰是应当提前捋清的。
如果连这些信息都不清不楚,留下一个个“尾巴”,甚至让当事人浑然不觉地进入招录程序,那么问题在最后的公示环节“总爆发”,让当事人、两边的学校都陷入巨大的被动,也是必然的结果。
现在正是一个“补位”的时机。涉事学校应当讲清楚学术不端的情形、入职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导师与拟入职高校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唯有把这几笔账一一算清、公开交代,才能澄清公众疑云、捍卫学术公正,也给所有凭真才实学求学、求职的博士毕业生一个公平交代。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周巡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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