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从事律师职业的孙永辰在申请办理摩托车增驾业务时被系统“驳回”,原因是有一笔20元的非机动车违法罚款未处理,车管所系统无法建档。孙永辰律师在逐条核查相关法规原文后,发现并没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未处理,不得初领或增驾”的相关规定。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孙永辰表示,这笔20元的罚款他并不认可,相关行政诉讼正在法院审理,可为了不耽误增驾,只能先行缴纳。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相关条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有违法行为不能初领或者增驾,无法办理增驾业务的原因是公安网内部受理业务的系统,即全国统一使用的“六合一平台”的规则限制。
摩托车增驾被“卡”
一笔20元的“争议”罚款,
增驾报名被挡在门外
紫牛新闻记者采访获悉,孙永辰这笔非机动车违法发生在2024年7月,罚款20元,他对此不认可,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2026年5月,他在北京一家驾校报名,想在C1驾照之外增驾摩托车,报名次日却被驾校告知:因一笔20元的非机动车违法罚款未处理,车管所系统无法建档,报名材料被打了回来。
5月29日,孙永辰通过12345反映此事。6月1日收到书面答复:经车管所核实,其报名增驾时存在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无法增驾学习;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九条,经调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需将驾驶证内2024年7月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缴款后,方可报名增驾业务。
孙永辰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逐条核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后发现,第二十九条只是车辆管理所“对申请条件及提交的材料有疑义时可以调查核实”的程序性条款;《规定》为增驾设定的实体条件,主要是年龄、身体条件,以及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硬性条件,通篇没有一处规定违法未处理不得学车增驾。
孙永辰进行投诉
和车管部门多次沟通无结果,
只得先缴纳罚款备考
据孙永辰介绍,针对自己的诉求,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一名工作人员多次与他电话沟通。对方解释,报名信息录入系统时“被卡住了”。报名使用的是身份证号,身份证名下挂着未处理的违法记录,系统便判定申请人存在未履行的法定义务。对方称也理解他的难处:罚款交了,等于认同处罚,诉讼便失去意义;不交,增驾业务就办不了。“我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了复议,又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诉讼,不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问题。”孙永辰说。
孙永辰表示,有工作人员此前提醒过他,罚款一经缴纳便进入国库,日后处罚若被撤销,退款十分麻烦,建议等有了结果再作处理。反复权衡后,他还是在6月中旬缴清了这笔罚款,系统随即放行,如今他已在准备增驾考试。“我在政府机关工作过,知道涉及全国系统的调整,短则三个月,长则半年甚至更久。为了20元罚款打乱自己全部的时间安排,并不划算,索性先交了。”他坦言,罚款缴清后,围绕这张罚单的诉讼“恐怕不太好再往下推进了”。
无明确规定,
系全国统一使用的“六合一平台”的规则限制
随后,紫牛新闻记者致电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及京海考试场核实此事。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相关条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有违法行为不能初领或者增驾,无法办理增驾业务的原因是公安网内部受理业务的系统,即全国统一使用的“六合一平台”的规则限制。“规则的解释归部里,我们只是执行,各省市、各区县都是按照这个平台的规则来”。遇到类似情况,只能由分所报给市所、市所再向上对接。至于这道门槛从何时设起,对方也说不清楚,只是称自己来之后就一直有这个规定。不过,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像孙先生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毕竟有交通违法一般都会处理掉,可他在对交通违法有异议的时候又恰好要增驾。”
此外,京海考试场一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与违法处理挂钩的不止是增驾,期满换证、满分考试等业务同样如此。
为进一步核实此事,确定增驾的相关条件准则,紫牛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并按其要求提交了采访函,可直至7月31日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车管部门增驾提醒未提及交通违法,
实际操作确有这项要求
紫牛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多地车管部门都曾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布过摩托车增驾的要求和条件。其中明确了“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这一硬性要求。此外,还提及了年龄和身体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未涉及到非机动车产生的违法未处理对增驾的影响。
记者电话咨询了某地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里也有这项要求,非机动车产生的交通违法如果没处理,确实无法进行增驾,因为系统(六合一平台)无法通过审核。
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一百零九条则规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上皆未提及限制增驾这类惩戒措施。
紫牛新闻记者获悉,孙永辰也把这段经历分享到了网上,他认为,设置条件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既然法律从未规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未处理,不得初领或增驾”,那这道“门槛”就不该存在。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