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禁烟再加码,室外禁烟范围扩大,禁止在所有供集体使用的地方消费或管有电子烟,携带草本烟、水烟壶等产品出入境罚款提高至1万元

红星新闻综合 2026-07-21 23:14

澳门特区立法会21日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并表决通过《修改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法案(下称“法案”),进一步推进“无烟澳门”建设。

▲资料图 图据图虫创意

澳门2012年实行《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简称“控烟法”)。澳门特区政府秉持“健康促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为切实保障居民健康,经公开咨询后提交了此次法案,对控烟法进行修改。

法案扩大澳门室外禁烟范围,规定在距离医院、卫生中心、幼儿院、托儿所及其他幼儿护理场所、小学及中学教育场所的出入口少于10米的范围禁止吸烟。

澳门目前已禁止电子烟的制造和流通,包括携带电子烟出入境。但由于电子烟易于隐藏,且在其他邻近澳门的地区有被用于吸食毒品的情况,法案加强对电子烟的管制,禁止在所有供集体使用的地方消费或管有电子烟。

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为防止尼古丁袋、草本烟及水烟壶等产品在本澳市场扩大及形成消费规模,新法亦禁止该等产品的制造及流通,以及携带该等产品出入境。与此同时,为加强阻吓力,新法将自然人携带上述新兴吸烟产品出入境的罚款金额,由现时的澳门元 4000 元提高至 1 万元罚款。

据悉,法案将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针对禁止消费与管有电子烟的规定,将于2027年7月1日实施;有关标准化包装制度及扩大警示标签的规定,自2028年7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