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年,老人写下9份内容矛盾的“遗嘱”?法院:4个儿子分别探视,干扰了母亲的想法,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

北京日报 2026-07-30 08:06

“这个房子母亲遗嘱写得明明白白,就是留给我的!”“老人生前都是我这个保姆在照料,都不见子女的身影,老人才把房子留给了我!”如今,因为老人遗产分配产生纠纷闹上法庭屡见不鲜。

7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老财产处分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指出,当前涉老财产处分家事案件数量和比重逐年提升,其中遗嘱继承纠纷在该类案件中所占比重最大。

老人遗产分配产生纠纷

很大原因是遗嘱订立形式不规范

2021年至2025年,北京市二中院共审结涉老财产处分家事案件570件,历年数量分别为35件、59件、114件、175件、187件。该类案件中,案件数量由高到低依次为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2021年至2025年,审结遗嘱继承纠纷案件490件,占比约85.9%;遗赠纠纷案件63件,占比约11.1%;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件17件,占比约3.0%。

从涉诉财产类型来看,房产、存款是纠纷核心标的;该类案件中,作出财产处分的老年人,年龄在80至89岁的占比最多,达64.3%,其中85岁以上的“老老人”又占到该年龄段的43.7%。

法官介绍,纠纷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遗嘱订立形式不规范,这和老年人这方面知识缺乏有很大关系。对此,建议法院和相关单位、部门应该更广泛、深入地走进社区,走到老人身边宣传、帮助老人了解遗嘱知识,尽量协助老人在意识清醒时提前做好财产和养老规划。

法院审理发现

老人经常出现“反复”“反常”的遗嘱

另外,法院审理中发现,老人经常出现“反复”和“反常”的遗嘱。

例如,在一起四兄弟争遗产的案件中,每个人都有老人留给自己的“遗嘱”,法院审理查明,老人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写下了9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或财产处理文件:一会要把房子留给三儿子;下一份遗嘱又说上次写的不算,要留给大儿子;还有的遗嘱又改成房子由四个儿子均分……

为了查明老人的真实意愿,法官仔细核查了每份遗嘱的内容、时间,并和四兄弟分别谈话,终于寻找出一条脉络:在母亲住院及住养老院期间,四个儿子分别进行探视,而上述文件出具时间与四个儿子分别探视老人的时间吻合。显然,每个孩子探视时都影响、干扰了母亲的想法,这9份遗嘱都不能完全体现老人真实意愿。最终,法院判决,诉争房屋由四个儿子按法定继承分割。

而“反常”遗嘱则是老年人在有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将房产、存款等主要财产,通过遗嘱、赠与、办理产权过户等方式,处分给旁系亲属或保姆、护工、朋友等无血缘关系人员,和大众普遍认知里“家产留给自家子女”的传统习惯差别很大。五年间,法院审结此类案件达103件。

这种遗赠协议是否有效呢?对此,法官表示,同样要确认老年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与自愿性。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保姆拿着老人留下的《遗赠扶养协议》,证明自己尽到了扶养义务,因此老人把房产留给了自己而非子女。但老人的三位子女并不认可,并举证老人曾经聊天记录,“这个保姆不行,老想控制着我”“保姆拿着我的钱包和所有银行卡跑了”等内容,证明保姆说的都是谎言,《遗赠扶养协议》也不可信。

最终,法院查明保姆在老人生前的具体照料情况,认定其未尽到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无权依据《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涉案房屋。

亲人应重视照料陪伴

避免财产处分出现”近因效应“

法官指出,无论是“反复”还是“反常”的遗嘱,归根结底都是一个共同原因:老人需要亲人的日常照料与亲情陪伴。否则,财产处分就容易出现“近因效应”,通俗讲,就是老人临终前更容易把财产留给近期照顾自己最多的人。

同时,针对保姆、护工等非亲属身份人员持遗嘱主张继承的案件,法院也会加大实质审查力度,坚持依职权调查取证,重点查明遗嘱真实性、老人意愿自愿性以及照料行为的真实性,防止老年人被不当影响。

法官呼吁公众,既要满足老年人物质所需,更应重视精神陪伴,通过定期探望与情感关怀,缓解“空巢老人”的孤独感,降低老年人被外界不良动机乘虚而入的风险;家庭内部要多沟通多商量,家庭成员之间围绕财产规划、养老安排等大事坦诚协商,把话说在前面、讲在明处;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秉持亲情优先原则,避免因财产之争损害家庭和睦。

如果是再婚家庭,更建议老年人在婚前与子女及再婚配偶就财产归属、赡养责任等事宜做好沟通,减少后续纠纷。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