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典型案例!使用“雨田饭”商标碰瓷成都老店“雨田饭店”,餐馆被罚10万元

红星新闻 2026-07-07 07:50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曾由红星新闻率先报道的“成都老店被碰瓷”系列案件中,青羊区一餐馆使用“雨田饭”商标碰瓷“雨田饭店”一案,作为典型案例入选。

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认定,青羊区雨田饭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标识,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并罚款10万元。

案件回顾:

数十年老店突遭“高仿”,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雨田饭店”由雷爱玲于1985年创立,扎根成都锦江区华兴街40余年,多次被央视、地方媒体及美食刊物报道。2016年,雷爱玲因年事已高,便将经营权转让给亲戚,店招仍用“雨田饭店”。

2025年1月初,经营者白航发现在青羊区有一家相同名字的店铺,“店招、装修风格、员工服装、菜单都高度雷同,线上平台都使用了‘雨田饭店’字样”,还打出“始于一九八五年”“老字号”等宣传语。

仿冒的“雨田饭店”

更令白航气愤的是,仿冒店在大众点评上购买了一个老店账号,通过更改地址和店名,摇身一变成了“已收录20年”的“雨田饭店”。而他自己的店才被收录19年,“看起来我家反倒成他家的分店了。”

此后几个月里,真店经营大受冲击,进店食客明显减少,短短几个月内,门店激增数千条差评,生意一度下滑。

记者调查了解到,原来,仿冒店获得“雨田饭”商标的授权使用,为开“雨田饭店”套上权利外衣,让真正的“雨田饭店”陷入被动。

2025年3月,白航起诉了对方,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2025年8月,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青羊雨田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使用“雨田饭店”字样、停止虚假宣传、在大众点评刊载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3万元。仿冒店不服提起上诉。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成都开展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开出10万元罚单

不仅是雨田饭店,2025年9月,红星新闻连续发布调查报道,揭开了以“四川无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团伙批量抢注商标、快速复制门店的仿冒餐饮“碰瓷”链条,“雨田饭店”是其中一个案件。

无名集团

相关报道引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成联合工作组,在成都全市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相关餐饮企业1800余家。

针对“雨田饭店”一案,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他们接到权利人举报后立案调查。经查,仿冒店虽然取得“雨田饭”商标使用授权,但其刻意超出授权范围,以博流量、蹭热度、聚人气为目的,在登记字号、店招、员工服饰、菜单、预结单及大众点评线上店铺等多个载体中,突出使用与他人“雨田饭店”标识完全一致的字样,刻意攀附该标识长期积累的市场商誉,导致部分消费者误认其为权利人开设的分店。

且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期间虽经多次整改但未彻底纠正,截至2026年2月6日,才完成全部整改。

市监局认为,当事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服务标识实施混淆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责令其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还给予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商标授权不是“碰瓷”护身符

记者了解到,此案也为餐饮行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

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擅自将授权商标拆分使用,本质是借商标授权之名规避法律责任,行攀附他人知名标识之实。

该案明确了商标授权使用的核心执法标准,即经营者使用授权商标必须严格恪守授权范围,不得滥用授权实施混淆侵权行为,该案也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此类“借授权避责任”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具有较强的执法参考价值。

同时,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表示,该案也明确了“民事侵权责任与行政违法责任并行”的执法原则,“即便当事人已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其行政违法性仍需依法追究。”这对基层监管部门查处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新修订商标法:重拳打击恶意注册、“心机商标”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商标领域的恶意注册,结合商标法修订,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副主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曾表示,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碰瓷”行为,保护中小微经营者合法权益。该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

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对于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表示,本次修法将不正当手段注册条款前移到商标注册的条件一章,实现了从注册审查到事后宣告无效的全阶段贯通适用,进一步升级了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规范工具。

同时,新修订的商标法还规定了依职权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制度。此前,我国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被动撤销模式,即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必须由第三方主动申请才能启动撤销。而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赋予主管部门依职权主动撤销长期闲置商标、违规商标的权力。这意味着官方可以主动清理“僵尸”商标,无需等待他人申请。

记者看到,该法还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存在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合法权益,故意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恶意注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真正的雨田饭店

里赞表示,“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为保护‘雨田饭店’这一类的本土老餐饮品牌,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白航一直为此事奔波,他认为,仿冒店必须受到严惩。他曾告诉记者,“假冒店挣快钱,他们不做了之后,我们做了几十年的品牌也坏了。”

成都作为“美食之都”,每一个老店品牌承载的不仅是商誉,更是几代人的味觉记忆与情感认同。守住公平竞争的底线,才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他们也将以该案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和举报核查,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从成都老店被“碰瓷”到诚信体系建设,全国人大代表里赞在两会关注中小商家权益》

《整治仿冒碰瓷,成都专项检查1800余家餐饮店,一批涉嫌仿冒店家被罚或更名》

《不合作就“搞死”?起底“仿冒餐饮帝国”科技与狠活:疯狂抢注500余商标、实验室复制味道、抢流量鸠占鹊巢》

《宽窄巷子仿冒“雨田饭店”更名“雨田饭馆” 真店老板:将持续维权直至对方商标无效》

《“成都多家老牌餐饮店被仿冒”续:雨田饭店一审胜诉,仿冒者提起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