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上头电子烟”!四川绵阳公安破获首批涉新列管物质新型毒品案

红星新闻 2026-07-09 17:35

7月1日,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9日,四川绵阳公安发布消息,连日来,绵阳公安禁毒部门依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连续作战,成功侦破绵阳市首批涉新列管物质案件,截至7月8日,本次系列行动累计查处涉滥用新列管物质替来他明人员78人。

▲警方抓获嫌疑人

据介绍,面对新型毒品犯罪新动向,绵阳市公安机关迅速组建攻坚突击队,向“上头电子烟”等隐蔽新型毒品发起攻势。7月7日,第一战队联合涪城、安州、盐亭禁毒力量,在涪城区红光市场外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袁某,当场查获电子烟弹1粒。随后循线深挖,在涉案商住楼及嫌疑人居所内查获电子烟弹89粒(净重56.41克),以及替来他明和美托咪酯透明液体318.37克、乳白色电子烟弹0.43克,依法对3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查处13人。第二战队联合江油、游仙禁毒力量精准研判,成功抓获吸食电子烟违法人员12人,现场查获电子烟弹70余个,涉案金额30余万元,依法对15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查处47人。

截至7月8日,本次系列行动累计查处涉滥用新列管物质替来他明人员78人,其中刑事打处犯罪嫌疑人18人、行政查处60人,查获违禁电子烟弹160余个,这是替来他明等物质新列管后绵阳市首批侦破的新型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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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

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警方查获的电子烟弹等

2026年6月17日,公安部禁毒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将替来他明、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本次增列的16种物质,是2025年以来监测发现的滥用较为严重、流失风险较大的品种。自7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上述物质,均涉嫌毒品犯罪,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替来他明原为兽用麻醉剂,近年来被地下加工厂非法制造并大量添加到“上头电子烟”中,滥用群体主要为青少年。该物质成瘾性强,吸食后会出现精神恍惚、致幻等症状,过量吸食会导致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社会危害极大。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自7月1日起,替来他明已被正式纳入国家毒品管制目录,在法律意义上属于毒品。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持有含替来他明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将依法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唐超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杨珒 审核 高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