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母女三人遇袭致伤 凶手获死刑却无力赔偿 检察机关介入发放司法救助金

红星新闻 2026-07-30 11:05
进入
长安街
阅读更多内容

八一建军节前夕,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其中“温某娜等三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值得关注。

被救助人温某娜,女,1995年5月出生;李某涵,女,2020年8月出生;李某怡,女,2023年10月出生。三人均系钟某来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分别为现役军人李某财的妻子和长女、次女。

2024年6月20日下午,钟某来因水管漏水问题与温某其发生争执,钟某来持锄头击打温某其,致其当场死亡。后钟某来再次持锄头击打温某其的女儿温某娜和外孙女李某涵、李某怡。经鉴定,李某涵构成重伤二级,温某娜、李某怡构成轻伤一级。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2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钟某来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25年5月1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钟某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在执行任务中发现,现役军人李某财的妻子和女儿因案致伤,钟某来未予赔偿,通过案件管辖地的军事检察机关杭州军事检察院,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移送本案司法救助线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立即指导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调查核实,查明:李某财自2013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案发前,李某财妻子温某娜需照顾两个女儿,无法外出务工,无收入来源,一家三口以李某财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温某娜母女三人因伤住院治疗,已发生医疗费50万余元,主要依靠向亲友筹措支付,后续康复治疗还需大额开支,家庭无力承担。被告人钟某来年老在家,无赔偿能力。温某娜、李某涵、李某怡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和杭州军事检察院审查认为,温某娜母女三人因案致困,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且系现役军人家属、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儿童,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经层报研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及杭州军事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同向温某娜、李某涵、李某怡发放司法救助金。

▲资料配图 与新闻事件无关 据图虫创意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检察机关将本案司法救助情况向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报。赣州市、兴国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兴国县系“双拥模范县”的优势,协同检察机关推动开展综合帮扶:一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发放困难救助金;二是市慈善总会、县慈善会向温某娜发放慈善救助金;三是市妇女联合会将温某娜等三人纳入重点帮扶对象,发放一次性救助金并开展心理疏导;四是县民政局将温某娜等三人纳入低保政策保障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五是县教体局安排李某涵就近入学,将其列入困难学生帮扶对象。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军地检察机关与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回访,温某娜母女三人身体及精神状态明显好转。李某财送来锦旗,表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救助帮扶让其安心训练,圆满完成2025年“九三”阅兵任务,并获得“阅兵嘉奖”。以本案办理为契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信息共享、综合帮扶、联合回访等司法救助协作长效工作机制。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许媛 审核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