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入汛期间,鄱阳湖水位达到18.67米时,会漫过5.05公里长的永吴公路大湖池段。
据最新水文监测数据,截至2026年7月11日14时,鄱阳湖星子站水位18.0米,距离漫过永吴公路大湖池段的临界值已日益临近。按照当前水情走势,不用多久,“路在水中、车在景中、人在画中、路天一色”的独特水上公路景观或将再次呈现,最佳观赏期也将随之开启。
水位上涨后,不少鱼虾游至岸边,部分游客翻越护栏,携带工具非法捡拾、捕捞龙虾及各类水产。
这类行为隐患重重:一方面湖区岸边深浅不定,淤泥湿滑,很容易失足落水被困,危及自身安全;另一方面,肆意捕捞会严重破坏湿地生态平衡。
为守住生态底线、保障群众安全,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湖池保护管理站联合九江市永修县渔政、吴城派出所,开展夜间联合巡逻执法。
工作人员沿水上公路全线巡查,现场劝离、教育多名违规下水人员,收缴捕捞器具,及时制止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后续,多部门还会持续加大巡查力度。
不少游客只沉醉于水上公路的绝美风光,却不清楚这条路紧挨着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湖池。核心区内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都受法律保护,明令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2026年3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落地,条例第四十条明确,擅自在核心区开展违规活动,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渔业法》也规定,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可没收渔获与渔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若捕捞行为情节严重,还会触及刑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划重点:只要携带捕捞工具进入核心水域,不管有没有捕到水产,都属于违法行为。
现场鸽提醒:湖边捞捕既危及自身安全,也破坏鄱阳湖生态,让我们文明观景,共同守护湿地家园。
来源 | 都市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