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部长:以色列开建巴勒斯坦人“专用”绞刑架,现场设观察区供家属“见证过程”

红星新闻 2026-08-20 14:44

以色列极右翼国家安全部部长伊塔马尔·本-格维尔在8月17日宣布,用于处决被以色列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巴勒斯坦人的“绞刑措施”已经开始动工,而绞刑架旁还设立了“家属观察区”。

▲伊塔马尔·本-格维尔在现场视频中介绍用于处决巴勒斯坦人的绞刑架设施

绞刑设施包含家属观察区

本-格维尔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的视频中称:“我承诺要恶化恐怖分子在监狱中的处境,我们做到了。我承诺要通过对恐怖分子处以死刑的法律,我们也做到了。现在,死囚牢房和绞刑架也开始成形了。我们正在创造历史。他们只配得到一种惩罚——绞刑。”

他在视频中介绍了正在建设的绞刑设施,从外观看是一个用木头和铁搭建的简易结构,上面盖着蓝色的防水布。整体设施将包含三个区域:死刑犯专门监区、绞刑设施、供受害者家属观看执行过程的观察区域。

本-格维尔称,这一绞刑观察区域,允许受害者家属“见证整个过程”。他强调,观察席类似于美国死刑执行设施中的观看席,让受害者家属观看执行过程是“其他国家存在的做法”。

几天前,本-格维尔在一个播客节目中建议,以色列应该每晚在加沙杀死“30到40人”。当播客主持人、此前被哈马斯关押的人质布拉斯拉夫斯基表示他想亲手处决被俘的恐怖分子时,本-格维尔回应说,亲眼目睹他这样做是“我最大的梦想之一”。

以色列通过“恐怖分子死刑法”

这一绞刑设施的建设,主要背景是以色列议会在今年3月通过的“恐怖分子死刑法”。

法律规定,对于西岸居民(明确排除以色列公民),如果其在恐怖主义行为中故意导致他人死亡,原则上应该由西岸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只有西岸军事法庭认定存在特殊情形时,才可以改判无期徒刑。与此同时,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不再需要检方提出死刑请求,也不要求合议庭法官一致同意;被判死刑者的刑罚也不能由驻区以军部队指挥官赦免、减刑或改判。

法律还规定,死刑一旦成为最终判决,原则上应在90天内通过绞刑执行,总理可以因特殊理由要求法院延期执行,但累计不得超过180天。

法律同时修改以色列刑法,对于以否定以色列国存在为目的、在恐怖主义情境下故意导致他人死亡者,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受害者家属则有权获得死刑执行时间的通知,并可由代表在场观看执行。该法案最终以62票赞成、48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

所谓西岸军事法庭,是以色列在1967年占领约旦河西岸后建立的一套专门审理当地巴勒斯坦人的军事司法体系,完全由以色列军方控制。在约旦河西岸地区,巴勒斯坦人通常由这一军事法庭审理,而生活在西岸以色列定居点的以色列公民则适用以色列民事法律、由以色列民事法院审理。

以色列上一次真正执行死刑是在1962年,对象是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此后,以色列虽然法律上一直保留极少数死刑适用情形,但实际上长期没有执行。

在上述法律通过后,本-格维尔还专门开香槟庆祝,他的妻子还送给他一个生日蛋糕,蛋糕上画着绞刑架。

本-格维尔的行为也在以色列国内受到抨击。以色列议会议员奥弗·卡西夫称:“这个犯罪暴徒,他同情杀害巴勒斯坦人的凶手、支持恐怖主义、是个病态的种族主义者,而且还幼稚得无可救药。我们很快就会把他赶出政府,然后把他关进监狱。”

然而,本-格维尔是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执政联盟中的关键人物。内塔尼亚胡需要他的政党支持来维持政府,因此长期以来对本-格维尔的很多强硬立场采取了容忍甚至合作态度。内塔尼亚胡此前还在最高法院明确表示,没有理由撤掉本-格维尔的国家安全部长职务。

红星新闻记者 卿滢

编辑 邓旆光

审核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