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7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某知名快递公司员工孟某某,于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17日,先后5次从快递车、电梯口等处,盗走其他同事揽件的快递包裹,共窃得手机9部价值54300元,其中6部手机被他变卖销赃,非法获利33700元。
案件线索来源于公司内部排查:公司发现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大石桥街29号新虹飞电信城两个点位,多次发生快递包裹丢失的情况。经核查,快递员孟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孟某某辞职,并于2026年4月1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
2026年2月7日,孟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25楼电梯口处,将其他快递员尚未投送的一个快递包裹盗走,内有一部未开封的橙色苹果iPhone17promax256G手机,价值人民币9700元;
2026年3月5日,孟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楼大厦楼下快递车停放处,将其他快递员揽件的一个快递包裹盗走,内有一部二手白色苹果iPhone16promax256G手机,价值人民币6400元;
2026年3月6日,孟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楼下快递车停放处,将其他快递员揽件的一个快递包裹盗走,内有一部二手的蓝色苹果牌iPhone13promax256G手机,价值人民币 2900元;
2026年3月10日,孟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大石桥街29号新虹飞电信城路边停放的快递车上,将其他快递员揽件的一个快递包裹盗走,内有两部二手橙色苹果牌iPhone17promax256G手机,每部价值人民币9050元,共计人民币18100元;
2026年3月17日孟某某在南京市玄武区大石桥街29号新虹飞电信城路边停放的快递车上,将其他快递员揽件的一个快递包裹盗走,内有四部手机,其中两部二手白色苹果牌iPhone16pro128G手机,每部价值人民币4900元;两部二手黑色苹果牌iPhone16128G手机,每部价值人民币3650元,共价值人民币17200元。
案发后,孟某某已退赃退赔,并取得公司谅解。基于孟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取得公司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2026年6月29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陈渝娜 王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