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哥哥起诉弟弟借名买房,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引发关注。
8月10日,大河报记者采访当事人唐向西(弟弟)获悉,唐向东(哥哥)已就湘潭大学作出《关于撤销唐向东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否认存在冒名顶替入学行为,该案将于8月18日开庭。
北京西城区法院查明,此房总价285万元,其中首付112万元。首付款由二人母亲转账至哥哥账户,再经由哥哥转账交付弟弟购房;房产交易产生的中介费、契税、差额税款等全部费用,由哥哥支付。2013年至2017年绝大多数房屋月供,由哥哥定期转账至唐向西还贷专用账户。2014年至2015年期间,弟弟偿还4.8万元贷款。房屋交付后,哥哥长期居住,物业费、电费、燃气费等全部缴费票据原件由其长期保管持有。
法院判决:唐向西把房子过户给唐向东,唐向东需向唐向西支付360万元房屋补偿款,房屋由唐向东处置,当日先行转账160万元,剩余200万元出具书面欠条。
一审败诉后,弟弟不服上诉,并向湘潭大学实名举报哥哥学籍问题。弟弟在举报中称,唐向东和唐向西均为其本人,其使用唐向东身份报考湘潭大学被录取后,本人未办理入学手续,被他人冒名办理入学手续;其再次参加高考使用唐向西身份,之后就读大学和工作均使用唐向西身份。
经查,哥哥在2001年冒用弟弟的高考录取身份就读本科,2018年,湘潭大学下发文件称撤销了哥哥的本科学历。依托该决定,哥哥的硕士、博士等学历学位陆续均被撤销。2019年5月,哥哥的北京户籍也被注销。
其间,兄弟俩曾尝试和解,哥哥支付160万元,剩余200万元出具欠条,弟弟撤回上诉,并写下检讨书称“举报不实”,但200万元未如期到账,弟弟再次起诉追讨欠款,同时重启学籍顶替追责。2025年8月,湖南高院以“证据不足、违反程序”为由,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2025年11月,湘潭大学再次撤销哥哥的本科学历,哥哥再度起诉。
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