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株洲一阅读爱好者偷书21本,警方:就是盗窃,行政处罚!

株洲警事 2026-08-21 09:10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认为

“窃书不能算偷……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但在法律面前

偷书,就是盗窃!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泰山路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案称

辖区某24小时智能书屋多本书被盗

民警文海波和同事立即前往现场

通过调查走访

锁定违法嫌疑人陆某某

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陆某某是一名阅读爱好者

案发当日,他在书屋里

看完书准备离开时,临时起意

挑选了21本自己爱看的书

并塞进随身包里带走

打算回家“慢慢品鉴”

看完再卖掉以补贴家用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陆某某

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书籍是文雅之物,即便爱书也不能将书偷走占为己有。严守法律红线,恪守道德底线,求知之路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来源:株洲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