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给娃取名僵持不下,孩子2岁还没落户,法官:双方各定一字

FM93交通之声 2026-08-06 13:37

8月6日(报道),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相识、相恋后步入婚姻,可婚后矛盾增多,争吵频繁。孩子降生未能缓和家庭关系,两人在孩子取名这件事上更是僵持不下,几番商量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

此后,刘女士带着孩子返回老家生活,王先生又遭遇失业,二人长期异地分居,矛盾愈演愈烈。期间双方仅有数次短暂碰面,每次谈及孩子姓名都各执一词。长久僵持之下,孩子2岁仍迟迟无法办理出生证明和落户手续。最终,感情彻底破裂的刘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由自己抚养小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经济补偿。

庭审中,刘女士一再表明,孩子出生后是自己起的小名,一定要继续沿用这个昵称。而王先生认为,父母都有给孩子取名字的权利,坚持给孩子取当初说好的名字。

双方争执不休,中途一致希望法官为孩子取名,法官当庭提出折中方案:双方各选定一字,作为孩子名字的组成,刘女士继续选用孩子习惯的小名作为名字的尾字,王先生则选定了一个字作为小孩姓名的中间字。最终,两岁宝宝终于有了自己的正式名字,孩子得以成功落户。

来源:FM93交通之声综合临平发布、临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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