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组暗访暗查 :“这是很危险的 !”

央视网 2026-08-05 13:54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近日,全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暗访暗查工作组前往天津、山西两地开展排查,发现多个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进楼入户等乱象,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工作组对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的一栋老旧建筑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层楼梯间不足十平米,竟同时违规停放了4辆电动自行车,其中2辆正通过私拉乱接的插排进行飞线充电。

记者注意到,现场张贴了“禁止在楼道内充电”的警示标语,楼上住户却视而不见,为了延长充电距离,甚至将多个插线板串接使用。飞线充电的端口紧邻木质楼梯,周边还堆积大量杂物和易燃物,一旦电动自行车发生热失控起火,极易快速引燃周围可燃物,将整栋楼唯一的逃生通道封堵,消防安全隐患极大。

检查发现,就在一路之隔的另一小区,也有电动自行车与杂物混放在楼梯间,不仅阻碍居民通行,火灾隐患同样突出。

全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暗访暗查工作组成员 唐诗云:既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然后还放了苯板,如果说一旦起火,这个风险叠加,火灾蔓延会非常快。

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在山西同样突出。在大同市平城区亲水湾龙园小区,工作组随机走进一处单元门,便发现三辆电动自行车并排停放在门厅楼梯旁,紧邻电梯轿厢区域,还有两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如此一来,步行楼梯与电梯之间的核心疏散通道都被占用封堵,一旦突发火情,浓烟与高温将直接封锁逃生路径,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

除了违规停放,电动车上楼入户行为也时有发生。工作组调阅天津北辰区一高层住宅小区同一天的公共场所视频发现:下午四点十三分,5号楼13层一名男子将电动车推入电梯下楼;四时二十分,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推着电动车进入8号楼电梯;四时二十二分,另一名黑衣男子推车乘梯上楼时,轿厢内还有两名同乘人员。短短九分钟内,先后有三名居民全然不顾潜在的安全风险,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上楼入户。

工作组在山西省太原市东晟小区巡查时发现,一栋居民楼里,存在多处飞线充电。其中一条正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线路,是从四楼阳台窗口直接延伸至地面,长达十余米;这些插排直接暴露在户外,没有任何防雨措施。更让人担心的是,其中一处飞线插排紧贴天然气管道,电线与管道缠绕交叉,十分危险。

全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暗访暗查工作组成员 曾宪阳:这个电线直接靠近燃气管道敷设,也是很危险的,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把这个燃气管道烧毁。

工作组对天津市进行集中夜查时还发现,夜间飞线充电现象更加突出,且隐蔽性更强。一户居民放在户外的插排,同时外接了三个大功率充电器,旁边还堆积了大量杂物。一旦设备超负荷运转起火,极易引燃周边杂物,并快速向上蔓延,一旦夜间发现扑救不及时,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据统计,此次暗访暗查在天津、山西共检查小区89个,发现问题隐患239条。针对此次排查出的问题,工作组已向属地有关部门反馈,督促相关小区切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进梯入户,看似问题不大,可一旦起火燃烧,极易造成火灾快速蔓延,导致人员伤亡。我们来看几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

燃烧速度快、火势蔓延迅猛

后果不堪设想

切莫因一时方便而忽视安全、触犯法律!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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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