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日前,湖南一老人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老人家属索赔。店主儿子称,当时老人在店外不舒服,就进棋牌店休息,一分多钟就晕倒了,他妈妈帮扶送医后老人还是不幸离世,随后老人家属向他们索赔,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赔偿金额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
但店主显然也不服,否则不会事后寻求曝光声援。支付明细上写明“人道主义补偿款”,这不是无关紧要的咬文嚼字,而是民间善举遭恶意侵蚀后的自证清白与无声控诉。
若事实如店主所述,比如老人身体早已不适,发病后随机进店;双方素不相识,不存在消费关系。那此事权责分明:老人离世源于自身基础病,与店家经营、施救举动无关。老板娘主动帮扶、积极送医,是并无过错的向善之举,理应被肯定和保护,而不该被责难勒索。只因身亡地点随机性,就无故攀咬,不管从法理还是情理,都说不过去。
这也是很多网友不认同这次调解是“成功”的,其原因所在。
一个公共舆论中不当的裁决,一旦固化为群体印象,其不良影响就已超越个案,甚至可能污染大众心灵。“所以现在见老人不敢扶了,都是这些人导致的”“不干涉他人因果的含金量还在上升”——这些虽是调侃,多少也是一部分群体的真实想法。
其实,《民法典》第184条写得很清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其核心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免除善意救助者的民事责任,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不可让守法者吃亏、行善者寒心,法治信仰是维护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公正与法治,要求无过错不赔付,一切依法而为,而不是“按闹分配”。否则,每个善人都可能被恶人纠缠,不堪其扰,花钱消灾而不得不违心进行自己并不认可,也会招致社会非议的所谓“人道主义补偿”。
就此而言,这起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不应止于个案的尘埃落定。而是其释放的信号:当人们出手相助前要先掂量一番“会不会惹上麻烦”时,社会信任的成本将会被推高。
须知,法治的真谛,不在于让每一个纠纷都能以“各退一步”的方式尘埃落定,而在于让每一个人都能确信:守法者不会被牺牲,行善者不会被辜负。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