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婚外胚胎案”原配控告丈夫重婚罪最新进展,九派新闻从当事人朱女士方面获悉,无锡警方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称朱女士未提供被告人存在重婚犯罪行为的证据材料,对朱女士的起诉不予受理。朱女士仍未放弃,目前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婚自诉材料。
朱女士称因为男方和第三者未在同一地方长时间稳定居住,导致无法立案,“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在不同地方住”。
9月4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朱女士表示,丈夫经常和女方出差,“同进同出同住”。
朱女士称“男方在2025年7月便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他和女方傍晚散步时被熟人撞见过。男方晚上会回家睡觉。此外,男方出差必带着女方,他们去了非常多的城市,同进同出同住。平时,男方一般上午去公司两小时,从吃中饭开始就和女方待在一起。”
对此,有律师向南都记者分析称,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因素,是男女双方是否持续共同生活,并在其生活圈、社交圈中以夫妻身份出现。律师表示,即使二人居住地点不断变化,也存在被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能。“真正困难的地方,还是如何把这些分散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事实固定成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
江苏无锡的朱女士。
另据大象新闻,婚外胚胎案长期稳定同居取证困难,男方常年出差,第三者从事酒店布草生意,两人居无定所,有便利手段多地居住,女方取证困难。律师称确实没有明确构成重婚罪,需民政局登记或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来源:九派新闻、南方都市报、大象新闻、看看新闻K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