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施行!成都住房公积金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了

红星新闻 2026-09-20 11:47

9月20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政发布媒体通气会,成都出台《关于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其中明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的,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万元。该通知自2026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支持装修提取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就本市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新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5年。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支持物业费提取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就本市名下一套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