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户给香蕉地喷3天农药,毒死隔壁5万斤牛蛙,法院:蕉农将农药排入共用取水点,担责七成;蛙农未检测水质自担三成,获赔33.9万元

广西法治报 2026-09-11 17:38

9月11日,广西法治报报道,崇左市扶绥县某村玉某种香蕉,郑某养牛蛙,两家隔一道田埂。

郑某基地刚办时,经沟通在玉某所建水库取水口并排加了根管子,各自取水。一次玉某连喷3天农药,含“苯醚甲环唑”,兑好药把药水送回水库边抽水口,与库水混合后回抽淋灌。

两天内郑某基地2.5万多公斤牛蛙死亡,郑某急了眼,当天就向扶绥县农业农村局报告,第二天一早又报了警。公安刑侦技术人员到场后,在蛙池、水库取水点、玉某的香蕉地农药池和肥料池里分别提取了水样。

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结论显示:玉某香蕉地那头的抽水点、农药池、肥料池里均检出“联苯菊酯”和“苯醚甲环唑”;牛蛙养殖基地这边,十几个蛙池的水样里全部检出“苯醚甲环唑”。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随后出具损失调查报告,在排查了疾病、饲料等因素后,认定这批牛蛙“疑似农药中毒”。死亡牛蛙总计2.5万多公斤,加上打捞、填埋等费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8万元,郑某起诉索赔。

法院认为:双方共用取水点,玉某作为农药使用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将农药排入共用取水点,应承担主要责任;郑某作为专业养殖户,未对水源水质进行必要检测,未尽到注意义务,亦有过错。法院认定玉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牛蛙养殖基地承担30%的责任。一审判玉某担责70%,赔33.9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来 源:广西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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