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分尸抛尸伪造失踪六年,男子一审获判无期,被害人家属申请抗诉

新黄河 2026-09-08 22:40

2019年1月,一场仓促的“离家出走”,成了黄梅(化名)留给亲友的最后印象。丈夫张某对外笃定宣称,妻子因感情纠葛、婚外情远走,并试图用文字消息、朋友圈等编织假象。事实上,彼时的黄梅因家庭纠纷,已殒命于枕边人的暴行,其躯体被肢解,头颅被弃于山野密林。直到案发6年后,这场杀妻命案才浮出水面。

2026年8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9月8日,新黄河记者从被害人黄梅家属处获悉,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他们难以接受,已于今日正式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

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被害人家属介绍,黄梅曾有一段失败的婚姻,与张某相识再婚后,二人在贵阳经营了一家小吃店,并育有两个女儿。家属回忆,黄梅性格要强,而张某有犯罪前科,家人始终心存顾虑。

2019年1月,黄梅突然失去联系,其丈夫张某对外宣称,黄梅是因婚外情离家出走,可家属逐渐发现诸多反常之处。黄梅的堂姐告诉记者,黄梅平日聊天习惯发语音和视频,但失联之后,发的全是文字消息,且不久后,微信便彻底断联。家属也曾多次报警,但因张某阻拦,加之缺少有效线索,便不了了之。与此同时,张某迅速转让了二人经营的小店,并将黄梅账户内资金全部转至自己名下,对妻子的失踪毫不上心。

2019年3月,一名环卫工人在贵阳黔灵山隧道口附近山坡树林,发现一颗无名女性头颅并报警,警方遂立案侦查,但遗骸身份迟迟未能确认。

黄梅的家人并不知道她已被害,苦寻多年始终杳无音信。

直到2025年2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接黄梅家属报警后,以“黄梅被非法拘禁”立案侦查,并采集黄梅亲属血样录入DNA数据库。仅仅十天,比对结果确认,2019年3月在山坡发现的头颅正是失踪多年的黄梅。司法鉴定显示,头颅系死后遭锐器砍切分离,死亡原因不排除颈部受外力作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警方围绕线索展开侦查,黄梅自2019年1月21日后便再无社会活动痕迹,最后接触者就是丈夫张某,案发地距离抛尸地点不远。2025年9月2日,张某被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他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案件材料显示,张某供述,婚后夫妻关系逐渐出现裂痕,2019年1月19日晚间,二人因夫妻生活发生争执,长期积累的怨恨加上妻子口中的“背叛”让他失去理智,最终用双手掐住妻子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为掩盖罪行,张某对尸体进行分尸,将头颅丢弃在山坡树林,之后拿着黄梅的手机,冒充被害人给亲友发送微信、发布朋友圈,编造离家出走的谎言,制造黄梅尚在人世的假象。

被害人父亲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杀害被害人之后实施分尸、抛尸,属于毁灭犯罪证据的事后行为,不能单独评价为故意毁坏尸体的行为,其行为应被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吸收,认定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法院同时认为,本案源于家庭内部矛盾,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备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据此对其从轻处罚,没有采纳公诉机关死缓的量刑建议,最终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判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

一审判决之后,被害人家属表示无法认同。他们认为,张某作案手段残忍,杀人之后实施了完整毁证行为,还伪造被害人失踪假象,直至DNA证据锁定才被迫招供罪行,主观恶性极大,不应当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9月8日上午,被害人黄梅的父亲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交了提请抗诉申请书,请求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时,其家属也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状,要求全额支持民事赔偿52万元的诉讼请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合议庭成员接待了其家属,并就量刑、法律救济途径等回应相关诉求。

(新黄河记者:赵桂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