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对孩子成长的美好期待
一边是现实中的法律限制
这场特殊的纠纷背后
藏着怎样的规则
为了孩子学习英文雇菲佣
签合同后却无人上门
刘晓(化名)偶然在网上了解到,聘请菲佣可以实现又帮带娃又教英文的“双效果”。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创造英文口语环境,2026年2月24日,刘晓从某互联网平台上联系到了帖子“国内有人需要菲佣吗?”的发布人李梅(化名),双方互加微信后就选择菲佣事宜进行沟通。
3月6日,李梅再次通过微信向刘晓展示多个菲佣视频,刘晓回复确定了选择的人员。3月7日,刘晓在微信上向李梅转账定金10000元。3月8日,李梅向刘晓拍照发送显示李梅签名的《外籍人员派遣合同》,合同中约定费用等内容。然而在李梅发送合同后,刘晓多次催促其安排菲佣上门,均没有回应。于是她要求李梅退回定金,仍旧未得到回应。刘晓遂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梅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家政服务合同无效
被告应返还定金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均是自然人,结合刘晓举证的其与李梅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外籍人员派遣合同》证实,刘晓与李梅约定,李梅为刘晓介绍“菲佣”(即外籍人员)到刘晓家中提供家政服务,由刘晓向外籍人员支付劳务报酬。以上约定内容违反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的强制性规定,故原、被告之间形成的家政服务合同无效,李梅因无效合同取得的款项应向刘晓返还,因此李梅应向刘晓返还定金10000元。对于刘晓诉请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私自雇佣外籍保姆
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外国人无法以我国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聘用的方式在我国取得工作许可或工作类居留证件。
同时特别提醒家长们,我国法律严格限制外籍人员进入国内家政服务市场,外籍人员在大陆的非法就业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中介或非法聘
法庭背景下的文件上放置的法槌,强调法律程序。
来源:CCTV今日说法、@柳州市鱼峰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