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地举报生态环境违法最高奖10万元,企业内部人员举报双倍奖励,可预发部分奖金

极目新闻 2026-10-23 19:04

近日,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出台《宁东基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的最大亮点是:企业内部人员举报双倍奖励,单起最高奖10万元。

10月23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办法》本月已生效。举报人不限地域,可提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辖区内涉生态环境违法的线索。接到线索后,当地生态环境局会按照程序进行核实、立案查处,根据《办法》兑现奖励。其中,涉企业违法线索,会安排专人与举报者对接。

该局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办法》自本月生效以来,已有人提供线索,当地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举报渠道(官网截图)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重奖。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笔奖励最高5万元;举报线索涉嫌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效助力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产业链的,直接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企业内部在职人员举报,实行双倍奖励,单起案件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创新推出举报奖励预发放机制。群众举报线索经查实并予以立案的,可先行预发奖励资金,企业内部在职人员同步享受双倍预发待遇,最高预发6000元。待案件完成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追责后,再以最终核定奖励金额为准,据实补足差额部分。

《办法》规定,对发生在宁东基地核心区范围内的八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实名举报奖励:以逃避监管方式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规处置污染物引发大气、水体环境污染及异味扰民的;非法收集、贮存、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及放射性废物的;违反环评、排污许可、噪声、扬尘、油烟、化学物质污染等管控要求的;环保监测检测服务弄虚作假的。非法盗采矿产、破坏侵占河道生态的,以及其他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有效期2年。《办法》公布了多种举报渠道。同时,要求经办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