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一名21岁男子非法穿越至四川甘孜州亚丁大环线娘西牛场附近发生高原反应,路人报警救助后,救援人员徒步18小时找到他并将其向低海拔转移。在救援下撤过程中,该男子不幸去世,其母亲支付了请马帮、向导的相关费用共计7500元。
对于部分网友所称“男子姐姐寻找免费直升机、不愿出钱请马帮救援”等传言,参与此次救援的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等多方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均表示无法证实。(此前报道>> “男子在稻城亚丁高反被救援下撤途中死亡”调查:官方称事发地不在景区系非法穿越 其母付了救援请马帮等费用)
还有网友称,该男子此前有同伴在10月10日因恶劣天气已下撤,男子当时已出现高反,但不知为何未一起撤。10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称亚管局)工作人员处获悉,事发时与该男子同行的共有三人,几人在坐景区大巴时临时认识后一起前行,但何时分开不得而知,与其同行的三人均系非法穿越,但截至目前尚未找到这三人。“虽然死者家属未提出追究三人的责任,但如果找到,我们肯定会对这三人进行处罚。”
▲救援队员前往娘西牛场救援高反男子 图据网友“夜色”
该工作人员还称,10月20日起,亚管局将正式联合当地林草、公安等部门,对非法穿越等行为展开联合巡查,对发现违反承诺书的,要将其移交给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并曝光。
官方发声:
同行三人均系非法穿越,尚未找到
家属未提出追责,如找到三人将处罚
10月19日,红星新闻对此事件刊发深入调查报道后引发公众关注。有网友表示,既然去世男子系非法穿越,那么其同行者也应该是非法穿越,应该找到三人进行处罚。
对于网友的疑问,10月20日,红星新闻联系上亚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与去世男子同行的三人均系非法穿越。“他们是在坐景区大巴时临时认识后一起前行,但何时分开不得而知,同行的三人均系非法穿越,我们找过他们,但截至目前尚未找到。”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事发后,原本去世男子父母都要过来的,但其母亲由于身体原因未能成行,最后就他父亲一个人前来稻城亚丁处理后事,在这过程中,其父亲没有说过要追究同行三人的责任等。
针对网友所言,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是没有找过,事后大家就尝试找过与去世男子同行的三人,但至今都未找到,三人也未主动联系过景区或者家属,如果找到这三人,肯定会对他们批评教育、处罚。

▲10月12日,网友“夜色”和朋友救助高反男子 图据网友“夜色”
20日,网友“夜色”向红星新闻记者发来多段视频,其中有他和朋友救援男子的视频,视频中,至少有五名男女在该男子的帐篷外,为其提供氧气罐、药品和充电宝等,男子躺在帐篷里吸着氧,没说过话。
此外,也有多位救援队员在雪山下背着氧气袋前行的视频。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在救援下撤途中,因为路途遥远,在征得该男子母亲同意后,其母亲支付了7500元的租马帮等费用。大家也建立一个群,随时向他母亲发视频告知情况。下山后,男子母亲感谢大家的付出,执意给救援队的9人一共转了450元,相当于给每人发一个50元的红包,但大家都婉拒了。
10月至今官方公众号逐日提醒严禁非法穿越
最新举措:即日起多部门展开联合巡查
10月20日,亚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直以来,由于地形、岔路太多等原因,景区虽然一直对非法穿越者进行管控,也一直在通过各种渠道发禁止非法穿越公告,但受制于没有执法权,之前大多发现非法穿越者后只是劝返、批评教育、警告等。
▲国庆期间工作人员救助高反游客 图据亚丁景区
“今天正式和林草、公安等部门联合巡查,内容是对非法穿越者加大管控,针对背包客等进入景区,需要签订进入自然保护区禁止非法穿越等承诺书,如果有违反承诺书的内容被我们发现了,只要不服从管理的,我们就会移交给有执法权的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曝光、公布违反者的相关情况。”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国庆期间,在亚丁每天非法穿越的有二三十人,这几天少了点。
这名工作人员口中的公告,系亚管局今年9月1日发布的“关于严禁非法穿越保护区的公告”(下称公告)。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仅是今年10月1日起至10月19日,亚管局就在其公众号上连续19天公布该公告。

▲10月19日亚管局微信公号上发布的公告
公告称,稻城亚丁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高原生态系统极其脆弱,未开放区域海拔高、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氧气稀薄、昼夜温差极大,存在雪崩、落石、沼泽、大雾迷路、高原急性疾病等极高生命风险,无通信信号、无应急救援保障条件。
除了严格管控活动区域及提醒认清非法穿越巨大生命风险之外,公告还明确了四点:凡违反该公告,擅自进入管控区域实施非法穿越的由亚管局联合公安、林草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劝离现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签订告诫承诺书。对情节严重的,纳入景区违规记录,可采取限期或者终身限制进入亚丁景区管理措施;移交林草、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在核心保护区违规开展活动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同时违法主体依法承担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组织非法穿越、提供带路向导服务、网上传播非法穿越路线的机构及个人,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依法从重予以处罚;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引发火情、造成动植物资源重大损毁,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