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检察日报正义网”披露一起案件:
张某、王某、刘某3人计划用两车迎面相撞的方式,人为制造一起交通事故,以骗取理赔款,最终以一条生命的逝去收场。
多处蹊跷
意外车祸藏猫腻
2025年2月16日14时58分许,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某路段,一辆越野车与一辆轿车迎面相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越野车驾驶员王某受伤轻微,轿车驾驶员刘某则趴在车内,大量失血,意识时有时无。事故发生后,目击车祸现场的张某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王某报警,随后2人一起陪同受重伤的刘某赶往医院抢救。
警方在医院核查事故细节时,发现存在一连串疑点。
民警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相撞并非因操作失误或突发意外,而是其中一辆车故意变道逆行,主动与对向车辆迎面相撞,属于人为制造的事故。两车撞击力度极大、车辆严重损毁、方向盘移位、双安全气囊全部弹出,破坏力极强,但王某的伤情却十分轻微,与撞击的剧烈程度明显不符。
更令人生疑的是,张某、王某在交通事故后表现得异常镇定,分工明确、配合娴熟,有序完成报警、急救等一系列操作,完全没有慌乱失措的模样。
面对询问时,2人说法互相冲突:张某称自己是开车路过时看到交通事故,协助王某拨打救援电话;王某则称发生交通事故时,张某也在场,是张某提醒自己拨打救援电话。2人的解释不能互相印证,根本无法合理说明车祸的由来。在民警反复核查下,2人心理防线崩塌,如实交代了合伙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的事实。
骗局被戳破之后,张某、王某随即被警方抓获。
蓄谋半年
共同策划骗保
据调查,张某、王某、刘某都是务工人员,无固定单位和职业,经济比较拮据。在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前,2024年7月,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购车并投保交强险,之后伪造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再以低于理赔金额的费用找维修厂维修,从中套取保险理赔差价。彼时,刘某正在筹备婚事,手头紧张,向张某开口借钱,张某顺势劝说刘某加入骗保计划。几番考虑之后,刘某同意加入。
2024年12月,张某与刘某约定,由张某出资购置一辆轿车登记在刘某名下,并由刘某为车辆购买商业保险。2025年1月,张某、王某、刘某共同商量确定骗保方案。同年2月16日,经事先踩点、现场演练、周密部署,3人将作案地点选定在胡杨河市某路段。
按照预设方案,事发当日,王某驾驶越野车、刘某驾驶轿车抵达现场,张某赴现场配合接应,两车以对向撞击的方式,人为制造一起交通事故。
然而事故发生时,刘某驾驶轿车两次加速冲向越野车,在撞击中遭受重创,医护人员拼尽全力抢救,依旧没能挽回他的生命。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刘某的死亡结果与故意制造撞车事故的危险行为具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剧本失控
因过失致死获刑
2025年6月11日,该案被移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车排子垦区(胡杨河市)检察院(下称“车排子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对张某、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办案检察官发现,张某、王某曾于2024年11月,在托克逊县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骗保,造成越野车车损,骗取保险理赔款8000余元,张某、王某各分得4000余元。张某、王某虽有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的预谋,主观上具有骗保故意,但涉案金额未达到保险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5万元,依法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张某、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策划制造车辆碰撞,客观上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9月10日,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