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到派出所接受调解,男子刘某竟在调解现场抢夺民警腰间配枪,想要用枪击打妻子,被民警当场制服。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抢夺枪支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判决书显示,2026年3月18日21时,被告人刘某因与其妻子发生家庭纠纷在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临湖派出所进行调解。其间,被告人刘某连续两次上前抢夺民警董某佩戴在右腰间的警用配枪,意图使用枪支击打其妻子。
董某用手阻挡并及时躲避,刘某抢夺枪支未果,被现场民警当场制服。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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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