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某虚构自己能预约各类演唱会门票,还能筹办音乐节等,在一年多时间里骗取多人钱财共计560余万元。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布了该起诈骗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并按损失比例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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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生于1990年,福建省福州市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刘某向他人虚构能预约各类演唱会门票、筹办音乐节等事实,骗取9名被害人财物共计560余万元,其中有两名被害人被骗上百万元。刘某骗得钱款后,悉数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网络赌博等,挥霍殆尽。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在母亲的规劝、陪同下主动投案,存在“送子归案”的情形,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刘某到案后供述稳定,认罪态度诚恳,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