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出钱盖房登记在弟弟名下,几十年后弟弟离世,房子该归谁?

人民法院报 2026-11-08 15:50

姐姐掏出积蓄盖房

房子登记在弟弟名下

姐姐的儿子一住就是几十年

一边是宅基地使用权

一边是实打实出钱建房的亲情投入

房子到底该归谁?

2026年4月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敏

接手一桩纠缠数十年的纠纷

就此牵出一段

被时间掩埋的亲情旧账

跨越数十年的旧账

忻州古城,青砖灰瓦间藏着晋北独有的温柔。一处刚翻新的老宅,就坐落在古城旁,一推门便是市井烟火。

事情要从几十年前说起。当年刘强符合农村宅基地分配条件,批下来一块指标。有指标是好事,可刘强手里却没钱,眼看着就要作废。

这时,刘强的姐姐刘梅拿出积蓄,在这块地上把房子建了起来,给她的儿子王磊结婚使用。没想到王磊这一住,就是几十年。

日子一长,矛盾逐渐显现……

宅基地指标是刘强的,房屋和宅基地也登记在刘强名下。但出钱建房的是刘梅,实际居住的却是刘强的外甥王磊。

这么多年里,双方都是至亲,谁也没红过脸。直到刘强夫妇离世后,刘强的两个儿子作为遗产继承人,向忻府区法院起诉,要求王磊腾退房屋。

宅基地的权属边界

案卷摆在承办法官李敏面前,法律上的脉络并不复杂。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只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需满足户籍在或曾在本村、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要件。

王磊虽然户籍已迁至某村,但并不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且现从事个体经营,不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不符合申请取得或继受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从登记看,宅基地和房屋均登记在刘强名下,刘强去世后,两个儿子主张权利,于法有据。

但法律上的清晰,盖不住情理的复杂。

“法官,这房子是我妈一砖一瓦花钱建起来的,我在这儿住了半辈子。”王磊的话里带着不甘。

“宅基地是我们家的,证上写得明明白白。我们不是不讲情面,但总得有个说法。”刘家两兄弟态度也很明确。

双方各执一词。

更棘手的是,案涉房屋紧邻忻州古城,周边民宿经济日渐红火,房屋商业价值越高,双方的预期就越高,调解的难度可想而知。

几次沟通下来,李敏注意到一个微妙的细节:谈得再僵,刘家两兄弟始终没改口,按家族排行一直称王磊为“二哥”。这说明亲情纽带还在,只是被利益的诉求遮住了。

图为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刘玲伟 摄

补偿腾退双向破局

找到了症结,李敏决定从“补偿”和“腾退”两个方向同时破题。

李敏先帮刘家两兄弟算了一笔“账”——宅基地使用权虽然在你们名下,但房屋是你们姑姑刘梅出资建的,王磊又长期居住,如果走判决程序,法院需要评估房屋价值、计算补偿金额,过程漫长,双方都要耗费大量精力。

“更重要的是,对面是实打实的亲人,官司打到底,亲情也就断了。”李敏劝道。

一席话让兄弟俩沉默了。他们坦言,也不是非要与二哥王磊决裂,愿意给予其经济补偿。

随后,李敏又向王磊释明法律——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决定了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该项权利,如果坚持不腾退,法院判决后面临强制执行,反而被动。

看到王磊陷入了沉思,李敏也表示,虽然刘梅已去世,但是她当年出资建房的事实客观存在,法院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为王磊争取合理补偿。

多轮调解后,双方的距离逐渐拉近。

李敏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对建房投入、居住年限、房屋现状和区位价值进行协商。

最后谈成了一个数:48万。

刘家两兄弟给予王磊修建房屋补偿48万元,王磊限期腾退房屋。

图为法官来到案涉宅院见证腾房。刘玲伟 摄

一声 “二哥” 重归温情

2026年9月9日,调解协议签订当天,李敏跟进了腾退交接的全过程。

引导当事人有序收拾个人物品,逐项清点屋内设施,现场完成房屋查验、钥匙交接,同步督促补偿款项按约定到位。

当天,王磊腾退房屋,刘家两兄弟现场支付48万元的补偿款,实现腾房、交钱当场闭环。

这场跨越几十年的亲情纠葛,终于迎来一个让双方都如释重负的结局。

对这一家人来说,房子的问题解决了,这一声“二哥”,也终于不再是隔着官司叫出来的了。

“调解的价值不在于判明谁对谁错,而在于找到双方都能走通的那条路。”李敏感慨道。(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