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6元买一份“红烧排骨”,送来的却是土豆杂骨,起诉商家索赔;法院:构成消费欺诈,判赔500元;律师:商家标注图片仅供参考无法免责

消费质量报 2026-11-07 14:39

一份标价37.2元的红烧排骨外卖,到手却变成土豆烧杂骨。江苏扬州消费者姚先生一纸诉状将餐饮店告上法庭。近日,法院认定,涉事商家的相关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依法判决其赔偿500元给姚先生。

外卖、网购生鲜“照骗”是个别现象还是行业通病?“图片仅供参考”能否成为商家免责金牌?外卖平台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消费质量报记者就此展开走访,并邀请专业律师以案释法,为消费者梳理维权路径。

“红烧排骨”变“土豆烧杂骨” 法院判决赔偿500元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5月,姚先生的母亲在某外卖平台购买了一份“红烧排骨”,商品标价37.2元,扣除平台优惠等费用后实际支付5.6元。收到餐品后,二人发现实际送到手中的并非图片中展示的红烧排骨,而是土豆烧杂骨,与商家展示的图片存在明显差异。姚先生称,事后他在小红书上搜索发现,涉事商家疑似盗用了社交平台博主发布的食物照片。

随后,姚先生通过12345反映此事,投诉被转至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监管部门介入后,涉事商家对商品图片进行了更换,但更换后的图片仍非实际餐品。姚先生再次反映后,广陵区市场监管局5月19日作出最终答复:经调解,投诉人要求赔偿500元,商家仅同意补偿100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相关部门依法终止调解;关于举报事项,监管部门已责令商家改正,商家已改正到位,不予立案。

姚先生认为光要求整改,违规成本太低,决定继续通过诉讼维权。9月2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并审理此案。10月30日,姚先生收到判决书。

法院认为,被告餐饮店在店铺主页展示的“红烧排骨”色泽鲜亮、质感诱人,而最终送至原告手中的菜品却与图片所示相去甚远,这种明显反差已显著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构成消费欺诈。法院同时指出,被告在事发第二天为原告办理退款,但退款行为本身并不影响原告依法行使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权利。鉴于原告支付的价款三倍尚不足5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以500元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餐饮店向姚先生支付赔偿款500元。

“图片仅供参考”成护身符?多位消费者吐槽遭遇“照骗”

消费质量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这句小字标注,已成为不少商家应对消费者质疑的万能回复。

消费者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外卖平台选择了一家售卖轻食的连锁店,花费78元购买了一份煎三文鱼能量碗,拿到手的餐品不仅与图片不符,“餐品里的蔬菜和三文鱼看着毫无食欲,能构成诈骗的程度”,朱女士将照片发到社交平台,引发不少网友共鸣。有网友称,自己在外卖平台点了一份时蔬肉片烩饭,拿到的餐品与图片完全不一样,投诉后仅得到“以实物为准”的回复。

类似的遭遇也出现在网购水果中。据媒体报道,南宁的陈女士2025年通过微信,向水果微商购买了百香果、水蜜桃等水果,收到的水果与宣传品质相差甚远:号称“颜值C位”的精品水蜜桃大果礼盒,到手的水蜜桃不仅个头小,部分还带有瑕疵;宣传的新疆三色葡萄组合,实际只有单一品种;黄金百香果的大小更是不及宣传图的一半。面对陈女士的询问,商家不仅未正面回应,还采取调侃、回避的态度,让她颇为无奈。

记者浏览多个外卖平台发现,不少商家在餐品展示图上都印有“图片仅供参考”字样。平台客服仅回应称,如果购买的商品与图片不符,可以反馈给客服,客服会核实处理。

某外卖平台商品展示图截图

律师以案释法:四个问题厘清消费者维权路径

为何法院在姚先生案中认定商家构成消费欺诈?“图片仅供参考”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外卖平台应承担何种责任?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带着这些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璐璐。

问题一:“图片仅供参考”有法律效力吗?张璐璐指出,此类标注是商家单方作出的声明,而如实展示经营信息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不因商家单方声明而免除,该声明只在合理差异范围内起作用。如果实物与图片在分量、摆盘、色差等方面存在轻微差异,但质量、品种无问题,该声明有效,一般不构成欺诈;如果实物与图片存在根本差异,如上述姚先生事件中的“红烧排骨”与“土豆烧杂骨”,即便页面标注“仅供参考”,商家也无法免责。

问题二:认定欺诈需要满足哪些要件?张璐璐介绍,认定欺诈一般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即欺诈故意、欺诈行为、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并受损,也就是商家明知其展示的信息虚假或与实物不符,仍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意图诱导消费者交易;消费者因商家未如实告知而陷入错误认知,并基于该错误认知支付对价。

问题三:外卖平台应承担什么责任?张璐璐表示,首先,消费者权益受损可向销售者索赔;外卖平台若不能提供商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依法要求平台先行赔偿;外卖平台若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如各平台的赔付保障),应当履行。其次,商家发布虚假宣传图片若为平台日常审核所能发现而未发现,或消费者投诉后平台未采取下架、制止等措施,平台可能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四: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张璐璐建议,消费者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保存订单及实付金额页面、商家展示图片与菜品名称(截图或录屏,含店名、价格、下单时间)、收到实物的照片(与图片对比)、与商家及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等。之后,可选择平台内投诉、行政举报投诉(如12315或12345热线),或者直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维权。

来源:消费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