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女性优先车厢”名存实亡?别急,破题需要时间

红星新闻 2019-09-12 12:53

黄益耕

寻古谈今,有史有宗,说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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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高峰期去挤地铁,尤其是女性,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清楚:“在地铁里常被挤得双脚离地,周围几名男性把你夹在中间,好尴尬。”这都算好的了,如果再遇到“咸猪手”,那就不只是尴尬了。

为避免尴尬,两年前,深圳、广州在一些地铁上设置了“女性优先车厢”“女性车厢”,但在出行高峰期,仍有不少男乘客涌入其中。红星新闻记者在深圳实地体验发现,“女性优先车厢”基本上名存实亡了。

据红星新闻报道,9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官网挂出《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其中第十八条提到:“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优先车厢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对于乘坐优先车厢的其他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劝离。”

这个规定自然引发了热议,一度还被推上了热搜。无论是赞同还是反对或者态度模棱两可,站在不同的立场,看起来都有理。如果非要我表明态度,我比较赞成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洪辉的观点:国家保护老弱病残等群体的权益,因为规定太笼统,不少权利变成一纸空文,深圳的做法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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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优先车厢”推出两年多来,事实给了设想一记响亮的耳光。在已经名存实亡的现实面前,深圳仍执著地坚持,并准备在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这样的精神值得赞赏和肯定。既然认定了要继续走下去,要破解“女性优先车厢”面临的难题,就需要公众和舆论宽容地给出时间,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女性优先车厢”为什么名存实亡?在我看来,关键在于没有形成社会普遍意识,或者说是共识和常识。比如“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观念意识,如今已经深入人心,无形中还成了饭局上不少人拒绝喝酒的理直气壮的理由。

当然,“女性优先车厢”与“喝酒不开车”的区别是很大的,前者属于道德范畴,后者属于法律范畴,但二者的共通点是属于文明的范畴。正如红星新闻记者采访的王先生所说:“文明绝非立竿见影,是潜移默化的,需要不断提醒和引导。”

在这方面,广泛的宣传是必不可少的。不仅需要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在户外、地铁站、地铁上等公共场所更需要大力宣传。只要认识字、看得懂画面,市民都要知道地铁有“女性优先车厢”,男士不能进去。此外,地铁站还可以更为醒目地在候车屏蔽门外设置“女性优先车厢”的相关装饰和提示,让男士自觉避开。

我还有一个建议:深圳方面如果推行“女性优先车厢”的决心足够大、足够坚决,步子何不迈得更大一点——“优先”太温柔,“专用”最合适。“女性优先车厢”变成“女性专用车厢”,男士们看到这样的车厢后,就像看到“女厕所”,谁还好意思往里面钻?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黄益耕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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