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不达标被罚生吃辣椒辣晕送医,“打鸡血”式管理何时能休?

红星新闻 2019-10-21 11:51

黄益耕

专栏作家、评论员、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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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都市报》报道,今年9月底,长沙某养生馆员工杨女士,因当月业绩未达到公司制定的标准,她和其他近10名同事一起被惩罚生吃朝天椒和苦瓜。连吃4根朝天椒和半块苦瓜后,杨女士被辣得当场晕倒,送医院诊断为浅表性胃炎。更让杨女士没想到的是,她在家休养期间,公司竟将她踢出工作群,说她没提供请假条,也未与公司办理交接工作,按公司规章制度视为自动离职。

来源:湖南都市

杨女士遭遇的“打鸡血”式管理,并不是这个养生馆的首创。现在,很多行业都讲究狼性团队,没有最狼性,只有更狼性。为提高工作积极性,创造好业绩,不少公司都会给员工“打鸡血”。从日常工作到惩罚,都充满了“打鸡血”式的管理措施。

或许不少人都看过这样的场景:早上,某门店里或门店外街边,整齐站着员工,领导大声地问:“小伙伴们,你们好吗?”员工们声音整齐又洪亮地吼道:“好,很好,非常好!”同时伴着拍掌声。然后,员工高声唱歌,夸张地跳舞,末了还齐声喊口号。据说,有的公司在会议室开会前,还会一起振臂喊口号。

同时,也不乏一些因为业绩没达标而进行各种奇葩处罚的案例。2018年,贵州某公司因员工业绩不达标而实施惩罚:除一桶水从头浇下,还有活吃面包虫、小白鼠等。该公司负责人称,处罚方式都是员工提出来的;某建材城为了业绩,组织员工生吃泥鳅、喝鸡血;沈阳某健身房员工因未完成业绩,需大喊“我是垃圾,我输了”,否则就要离职。还有被剃光头、吃苦瓜、吞柠檬、喝醋、做下蹲、让学狗叫,甚至让员工只穿内裤上街奔跑,等等。

图据ICphoto

为了业绩,一些公司把能想到的奇葩招数都用上了,并写进了规章制度中,而且还强调说,员工在入职时,就知晓并接受了这些。所以,员工受到这些处罚,是“自愿”的。客观地说,公司为了业绩,刺激员工的积极性,在管理上进行一些“创新”,也是无可厚非。但是,无论什么样的内部规章制度,都不能与法律相悖。《劳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不少奇葩的“打鸡血”式管理制度上,有多少是违背了法律的?

每个想长久发展的企业,都会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人文关怀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奖惩措施,都应建立在尊重员工的基础上,而不是以侮辱、体罚等方式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那些奇葩的“打鸡血”式管理方式,可以休矣。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黄益耕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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