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完善科创板季报业绩预告制度

红星新闻 2019-10-30 11:04

熊锦秋

证券市场分析,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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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科创板天准科技今年三季报,同比去年下滑85.36%,让一些投资者感到意外,甚至有人认为公司此前信息披露可能存在违规。笔者认为,对此还不能过早做出结论。

天准科技在《关于第三季度业绩情况说明》中对三季度业绩下滑有所说明,最主要原因是收入的季节性变化和费用的持续增长导致净利润的下降,另外公司前三季度来自主要客户苹果及其供应商的收入不如逾期。

那这个季节性因素又是什么,公告指出“智能检测装备的季节性最为明显,主要客户为消费类电子行业的制造商,通常于下半年完成产品的验收,导致公司收入整体呈现一定的季节性”。

不妨对比分析一下公司各年财务报表,2016年每个季度的当季利润(万元)分别为-808、982、-674、3649;2017年分别为-1175、1373、222、4736;2018年分别为179、379、7197、3691;2019前三季每季当季利润分别为77、842、623(万元)。也就是说,天准科技每年上半年的利润都比较小,三季度也不大,但2018年三季度业绩特别高,所以2019年三季报同比去年自然大幅下滑。

为何2018年三季度净利润突然高,公告中表示,是由于部分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于三季度已经完成验收,而当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比较2017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项目可能在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导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

由此,就目前情况来看,笔者认为,还不能就此认为天准科技的今年三季报有什么异常,或者说此前的财报存在注水等嫌疑;下一步主要看四季报,按照天准科技的说法,收入确认一般主要在四季度,如果2019年四季报仍然惨淡,那么此前财报的真实性就值得深究。

季报等财报显示业绩大幅波动,这对投资者的预期构成巨大冲击,也影响投资者利益,由此完善业绩预告制度,就显得比较重要。科创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制度基本与主板一致,若年度业绩预计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也即强制预告;但是,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即并不强制预告。

对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这种情形,笔者认为业绩变动较大,如果上市公司方面能预期到季报将出现上述变化,笔者建议还是应该发布预告的好,这种情况对股价影响较大,对股民利益影响自然也比较大,消息灵通人士若知晓此类信息,自然可以利用信息优势提前操作,相反,普通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后知后觉,极为被动。要最大限度压缩信息不对称效应,就理应提前预告季报可能出现的巨大变动。

显然,发布业绩预告,也离不开对业绩的预测,两者不可分割。业绩预测与实际业绩难免有偏离,沪深主中小创《上市规则》对此规定,上市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盈利预测更正公告;不过笔者没有找到科创板《上市规则》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是粗略规定“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笔者建议科创板也应比照主板等规定,作出对盈利预测更正公告的具体规定。

或许,科创板相比主板等企业其经营不确定性更大,但对于未来三两个月的经营形势,要进行合理预测,难度或许并不太大,炒股就是炒预期,有了相对明确预期,投资者也才敢于放开手脚投资。

应该说,由于科创板实行注册制,五套上市标准中有四套与净利润无关、即使亏损企业也可上市,而研发型企业上市甚至没有营业收入的门槛,因此,从冲IPO、跃科创板龙门的角度来看,利润造假、财报造假似乎没有太大必要。不过,若企业为了获得投资者和审核人员的好感、或为了抬高发行价,也不排除财报造假,尤其是上市之后为了维持上市地位,科创板上市公司也有财报造假动机,对此监管部门也应提前做好防范应对措施。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熊锦秋

编辑 余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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