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鄱阳县田畈街镇中学向有关部门打了一份请求严惩校园暴力、保障师生安全的报告,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报道,这学期开学以来,因上级要求保学控辍,学校劝返了一大批辍学学生回校读书,其中没有因贫辍学的,多数为厌学学生,少数为品行不端、严重违规违纪的。没想到,这几个学生却闹出了打架、偷盗、敲诈、暴力欺凌其他同学等事端。班主任、政教处和学校为此忙于应付、处理,派出所也经常介入调查处理,但仍然无法阻止。甚至他们还公然威胁教师,拿铁棍强闯校园,传播暴力视频,严重威胁学校正常教学等。
对网上传播的这份报告,鄱阳县教育局回应说的确是该校出具的,欺凌事件也确有发生,鄱阳县委宣传部已经责成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展开调查。但鄱阳县田畈街镇中学以学校名义吁请有关部门进行严惩的事件并不多见,由此可见事态发展到了怎样严重的地步。
就这份报告中陈述的事情来看,的确叫人有些头疼:这些学生,可能都是初中生,不满16岁,是未成年人,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下,不能用刑罚进行惩罚;但这些学生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校园霸凌的范畴,偷盗、敲诈、拿铁棍强闯校园、公然威胁教师、传播暴力视频、威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等。如果是成年人,每一项都能治他们的罪。
在这个事件中,学校的做法无可厚非,也做得很好,可谓是仁至义尽。这些学生还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他们劝返回校继续学习,进行心理疏导,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出了事情又忙于应付、处理。当地派出所也是经常介入调查处理,但又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批评教育后只能放出。但这些学生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1月22日,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规则》)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虽然《惩戒规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还未正式施行,但里面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有关部门的参考和借鉴。正如有网友所说,年龄不能作为为犯罪行为进行开脱的理由和借口。少数几个学生的行径,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绝大多数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妨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如果任由发展下去,不仅会带来模仿效应,也会让此类事件越来越多,成为一个无解的教育难题。
当然,此事最终如何解决,我们要相信当地党委和政府部门的处理,也希望该校能尽快消除此类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还广大学生一个清朗的学习环境。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黄益耕
编辑 刘静
【版权声明】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归红星新闻(成都商报社)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