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月20日,安徽宿州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发布关于“曝光不文明行为”文章,曝光了7名穿睡衣出行市民的照片及个人信息。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确有规定不能穿睡衣上街”。20日晚,宿州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发文公开道歉,称曝光内容欠妥。
图据网络
如果连穿睡衣出行,都属于“不文明行为”的话,那穿短袖、短裤以及紧身衣裤和拖鞋等,是不是都要算“不文明”呢?
如此,便有两个疑问,一是只把穿睡衣的行为单拎出来拉入“不文明”的黑名单里,是不是有“双标”之嫌?另外,穿睡衣出行属于“不文明行为”的判断标准和依据到底是什么?这两点,还需要思考。
“不文明行为”应指人们由于公共道德缺失而做出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举止和动作。而此次曝光的信息中,还提到了不文明躺卧、不文明遛狗、占道经营、违规发放小广告和聚众打牌等行为。给这些行为戴上“不文明”的帽子尚可理解,但穿睡衣出行被打上“不文明”标签,就让人难以捉摸。
此外,当地曝光了相关市民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如此整治“不文明行为”的方式也有侵犯相关市民个人隐私之嫌。甚至可以说,这样的行为,也与“文明”二字渐行渐远。
需要强调的是,现代文明社会,穿睡衣上街的确有些不雅,人们的“穿衣自由”也存在一定边界,但尚不至于被纳入“不文明行为”之列。这不仅应该成为民众的共识,更应该成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共识。否则,很多个体的正当权利可能就会成为牺牲品,进而造成相应的社会失序。
据报道,目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致歉声明,称发布信息的内容和方式欠妥,已主动撤下相关稿件,并表示真诚道歉,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今后不发生类似情况。
但要提醒的是,这样的“确保”,不能只是口头保证,当地城管局对于公权力使用的约束和规范,还需要在制度层面给予明确,并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对真正的不文明行为说不,这才是应该有的追求。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默城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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