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案例涉及体罚、性侵学生、学术不端、受贿等方面。其中一起案例是浙江省安吉县民办天略外国语学校教师许某某,在辅导学生课业过程中,性侵多名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公开曝光违反师德规范的典型案件,表明了教育部“从严治师”的决心。从曝光的典型案件看,“从严治师”之路还任重道远。提高师德,需要进一步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二是权利和责任的关系。
这8起典型事件,情节轻重各不相同。有的属于道德问题层面,而有的却远远超出道德范畴,属于违法犯罪问题,比如学校教师性侵多名学生。
提高教师师德,分清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很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对相关事件的处理。近年来,个别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在处理师德问题时,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纠缠不清,本已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教育部门、学校却只进行内部调查、处理,私了甚至不了了之。
比如教师猥亵、性侵学生,已经属于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只进行内部处理,把涉事教师换一个学校或者换一个岗位,还让家长不要声张,美其名曰“保护学生隐私”。这种行为实际上不是保护学生,而是把这类事件当“家丑”,担心“家丑外扬”影响学校声誉。于是在道德的名义下,反而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上,师德是对教师职业提出的职业伦理要求,这一要求其实是高于法律要求的。如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这不属于师德问题,而是一个普通公民的违法犯罪问题。如果把不违法犯罪作为教师师德的底线要求,那是矮化了师德。师德的底线显然应该比法律底线更高——要求教师在守法的基础上,做合格的教师。
师德问题近年来受到舆论高度关注,教育部门也特别重视师德教育。从现状看,制约师德提高的因素颇为复杂,比如,由于缺乏明确的惩戒教育细则,一些教师担心遭遇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质疑,现实中有的教师也确实因罚站罚跑学生等受质疑与处罚,于是教师可能不愿意再管学生。这种不作为,也影响了教师形象。
再比如,近年来幼儿园虐童案时有发生,不少幼儿园为解决这一问题,引入了监控系统,但似乎难以根治。师幼比的现象仍存在,有些地方一名老师要照看20名甚至更多幼儿,这导致部分教师产生职业倦怠感。有声音要求教师“哪怕工资低,既然你选择了,就得为人师表”,但毋庸置疑,更大程度保障教师权利、待遇,为教师创造一个舒心的工作环境,会为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创造更好的环境。
还需提醒的是,不能因个别人存在师德问题为由就污名化教师群体,这不利于提高师德,反而容易引发对立情绪。集中曝光的师德案例,是全国范围内的,这只是教师群体中的极少数,并不反映教师的整体风貌。主动处理,向社会通报师德典型案件,这是很重要的教师队伍“自净能力”。这种“自净能力”,也是提高教师师德、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熊丙奇
编辑 赵瑜
【版权声明】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归红星新闻(成都商报社)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