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中小学体检出新规了!

成都商报教育发布 2021-10-2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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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李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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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商报教育发布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国家卫健委、教育部两部门对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旧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以下简称《办法》(新版))。

教育部官网截图

相比《办法》(旧版),本次将要印发的《办法》(新版)针对中小学健康体检做出了哪些新的规定与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在体检内容方面,《办法》(新版)主要是对健康体检项目做出了新要求,将体检内容分列为基本项目和可选择项目。

其中,基本项目包括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而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可选择项目。

而在旧版《办法》中,对体检内容的项目要求仅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外科检查、形体指标检查、生理功能指标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七项基本检查。

也就是说,今后各个地方或者各个学校,是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来更加自主地选择一些体检项目,让体检更有针对性。

此外,《办法》还对健康体检机构的机构条件、人员要求、场所设置和仪器设备等进行了细化完善,增加了质量控制与感染管理、信息管理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而在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等方面,从已发公告来看,同旧版《办法》中的同类规定并无新增要求。

《办法》(新版)印发通知中提到,在获得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

而健康体检机构应该分别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和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个体报告单、学校汇总报告单和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均应于相应规定时间内反馈。并且,《办法》(新版)中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

而在健康体检频率方面,基本无变化,《办法》(新版)依旧规定的是一年一次,即中小学校每年必须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或学校内。

你家孩子今年体检了吗?对于现在学校执行的体检,你有啥想聊聊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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