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山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全面实施。
发布会上,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马骏代表山西省教育厅,就《实施方案》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
高考综合改革 今年秋季开始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山西省2022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以及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自2022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科目,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其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中学校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2025年起 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统一高考招生考试将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
此外,《实施方案》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评价选拔方式,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总体看,《实施方案》以高考为突破口,对教学、考试、招生、育人等全链条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对学生综合性、过程性、发展性评价,通过多元化的人才素质结构和多样性的考试方式,优化考试科目赋分办法,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1+2”选考模式“新”在四个方面
山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金碧在答记者问环节表示:新高考“3+1+2”选考模式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与现行高考文理分科主要有四个方面不同。
首先,“3+1+2”模式在重视学科体系的基础上遵从育人体系,更重视引导学生个性发展;
其次,“3+1+2”模式,给考生提供了12种选择机会,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自主选择,加大了自主学习的机会,也为高校科学选才提供了可能;
再次,改革后组织考试主体发生变化,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由各省组织实施;
最后,“3+1+2”模式下计分方式发生变化。“3+1”的科目使用卷面分,“2”的科目有6种组合,为使科目之间分数等值,需进行转换后才能相加。
志愿填报、招生录取三点调整需注意
对于媒体关心的高考综合改革对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会产生何种影响?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延晋军表示,根据初步设计,实施新高考后,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面将有三个调整:
一是在志愿设置方面,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相应的“院校专业组”。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必须相同。
二是在志愿填报方面,从2025年起,山西省仍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是在考生录取方面,将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来源:综合自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实录 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