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先行先试 山西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红星山西 2024-01-0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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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阳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工作措施进行解读。《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工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目前,阳泉市在高速公路封闭测试、车城网建设、载人商业化收费出行服务、低速无人车商业化运营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立法保障工作,既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客观需要,也是通过立法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阳泉市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以及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文件规定,参考了深圳市、上海市、无锡市的地方性法规,并借鉴了杭州、武汉、重庆、成都等地的管理经验和立法技术,结合阳泉市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内容为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个部分。

近年来,阳泉市加快数字基建,打造“智车之城”,拓展应用场景,涵养数字生态,抢占数字产业发展先机。作为全国首个设区的市全域开放自动驾驶的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测试示范发展如火如荼,具有开展地方法律法规创新实践先行先试的基础优势。

此次地方性立法,一是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可以开展商业化运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二是明确阳泉市实现全域开放。《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运营在本市全域开放。这一条款在全国开展智能网联车的设区市尚属首家。三是明确了测试互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已经在其他省、市进行道路测试,取得准入和测试牌照,经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准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运营。

《办法》进一步放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相关条件,在现有法律基础上适度超前,对完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运营等规范和智能网联汽车未来可预见性发展提供了支撑。

《办法》的正式实施,还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地促进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阳泉市已落地数据标注类代表企业博彦科技公司、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类企业百度公司、出行服务平台萝卜运力(阳泉)科技有限公司、低速无人车运营总部新石器智航(山西)科技有限公司、场景应用服务型企业上海高仙机器人公司等,自动驾驶产业集聚生态圈正在构建。

下一步,阳泉市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快产业布局,形成以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应用为重点的关联产业集聚,有效带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制造等相关产业落地,进一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余兰 通讯员 赵长河